冯先生是一位有争议的人物,我对他以前并不了解,直到前些日子他因为被困在日本成田机场回不了中国,才开始注意到他,关注他的所作所为。从广泛的报导读来,我愈发对这位知识分子产生了由衷的敬佩。因为从心底里,我也是这样一个桀骜不驯的人。冯先生没有屈服于现实的压力,运用理性法制的方式进行合法抗争,这种方式在我看来对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进步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至少相对于那些动辄将社会发展中的一些个别现象或者历史问题,扩大到与政府对立角度的行为来看,冯先生的做法是温和的,应该是执政者能够接受的。
受到一审审判结果的影响,我对法官偏袒浦发银行,用完全不合逻辑的判词将绝大部分责任推到我身上的做法,感到非常气愤。有趣的是,法官也好心提醒过我,判决结果会对我很不利,会让我觉得气愤的。虽然是有充分心理准备,但看到书面的措辞,对于我这样一个考过GMAT逻辑高分的牛津大学毕业生来看,觉得真是荒诞不经(以后我会专门找时间逐一批驳判词的逻辑错误),我反正是写不出来这样的东西的。难怪很多人对于中国的司法体系没有信心,我的亲身经历是验证了这一看法的,至少目前来看是这样的。
这种无奈的情绪无处疏解,恰巧看到冯先生博客上留有的电话号码,于是就打了个电话过去。电话那头的声音一开始很低沉,但在我表达了对其理念的认同并简单介绍自己之后,那个声音洪亮起来,我们的话匣子也就打开了。
我说“一直以来我们看到很多所谓的媒体或专家,对于一些农民工的维权事件,总是嘲笑他们是法盲,不懂法律,不知道通过法律的手段去维权。事实上,这些农民工是最智慧的,他们实际上不选择法律途径的做法是从实践中得出的最宝贵的经验。反而我们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仍然还在迷信法律,以为那是真的”。说道这里,我刻意强调了我曾毕业于牛津大学和交通大学,倒不是要去炫耀名校的身份,只是对于一个并不熟悉的人来说,对方至少能判别和他说话的人有没有足够智力来去分析问题。冯先生哈哈大笑,说他也是复旦毕业的,又当过教授,也算是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碰到现实的法律问题,还是有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的感觉。而他本人在日本的经历告诉他,日本的法制制度是值得尊重的,而我本人在香港的经历也是如此。
我个人的这个案子其实比起冯先生或其他很多人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其实实在是不足挂齿,有些情况下别人还会觉得我是不是要“索取过多”。但是不管事情大小,也不管谁占便宜谁吃亏,法律就是法律,合同就是合同。对方既然选择了用法律解决纷争,我就应该据理力争。我等着法庭用法律来说服我。
但是一审判决经过两年多的难产最终出炉后,没想到这两年磨一剑的判词粗糙到让我觉得滑稽。还是卖个关子,怎样的粗糙法,待我以后再谈。
我请教冯先生,是不是需要请一些知名的律师比如像莫少平这样的有影响力的律师来打二审官司。冯回答说,“这个是不需要的,因为中国法庭他是不在乎律师的知名程度,请名律师和请一般律师都是一样的。律师也都有基本的专业知识去帮助当事人”。他继续说“事实上,每个法官也都有能力去判断个案的是非曲折,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只是到了涉及到权贵的事情,他们就可能会受到这样那样的干扰,就会变得复杂了。”“干扰的情况发生多了,于是乎大家对司法就开始怀疑了,以至于大大小小的事情,甚至两夫妻吵架也上诉到高院,这是中国的一个奇特现象”,他说。
我们还谈到了驻上海的中央巡视组,冯先生说,调查组来上海的工作也是认真的,是来帮助解决问题的。这一点,我倒也是相信,因为之前我试着打了个电话,有人接听,这就不错,答服也是认真和专业的,令人信服。
我继续问,我听说一审法官为了减少错案率,往往会和二审法官提前通好气,这样的情况下,还需不需要再去白费力气。冯先生建议说,有经济角度考虑可能不划算,但排除经济因素,如果要坚持法律正义诉求,必要的法律程序还是要坚持走下去。也许二审会碰上一个好法官,也许二审时法律环境出现了改善的气氛,这些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我同意这种说法,或许中央调查组所谓的司法纠错体系真能发挥作用,也未可知呢?
好吧,浦发银行,我们二审公堂上见!
2011年5月29日星期日
2011年5月28日星期六
與駐滬中央巡視組的交談
中央第四地方巡视组进驻上海巡视。俞正声:诚恳接受监督http://is.gd/i8zVNs 中央巡视组巡视上海期间,设立驻地(上海市江苏路888号)信访联系电话:021-52393005,专用邮政信箱50-010
很有意思,我在冯老师的网站上看到了关于中央巡视组的信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拨了个电话,没成想,真的没成想,居然电话通了,居然是真的。电话那头听起来像个中年男性,并没有什么官腔,态度也不错,我就向他请教如何就司法不公的情况进行反映。
他说,对于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他们也不能干预,认为司法制度会有自身的纠错体系,建议我继续沿现有司法体系进行下去。这话也不无道理,许多民主国家地区的司法体系也都是如此。只是如果能够司法独立,则可以让老百姓会更加信服一些。
我问他如果二审和一审的判决还是一样(司法不公)的话,如何处理。他说,还可以向上海高院反映。我问如果还不服怎么办,是不是可以到他这里上访。他迟疑了一下,回复说“你如果还有意见,提给我们,我们是会转给高院处理的”。不能他说没有道理,从法制精神上说,他的说法是完全站得住脚的。
对于中央巡视组的回答我是满意的,也是心悦诚服的。毕竟司法程序还没有走完,没有让其纠错体系发生效用,就贸然下“司法不公官商勾结”的结论也是不恰当的。
看来,司法程序还是要继续走下去。
收到一審判決書的思考
今天第一次注册成为推友,从今天起,我想我也开始加入了中国人民维权的浩浩大军,也许会成为上访大军的一员,实在是不情愿,因为“聪明”的人是不会选择这样做的,且我知道这将是一条崎岖漫长的道路。不过,往小里说,这是为捍卫自己的个人利益,往大里说,也是为了争取社会的公义和推动法制的完善。
这一刻,在经历两年与官商在上海法庭的较量未果后,儿时一直激励我奋发前进的座右铭又一次萦绕在我耳边,“我要扼住生命的咽喉,它休想使我屈服”。这一刻,在读着牵强附会无中生有的判决文字,让我产生颇多感想,没有法制正义,何谈社会和谐?!
此刻,忽然想起下面这段话,“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此后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继续不说话;再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是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马丁·尼莫拉牧师。波士顿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铭文。1945年。”
这到我案子这里,还没到那么夸张的地步。但是有人步步逼人,冤有头债有主,你可不可以继续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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