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先生是一位有争议的人物,我对他以前并不了解,直到前些日子他因为被困在日本成田机场回不了中国,才开始注意到他,关注他的所作所为。从广泛的报导读来,我愈发对这位知识分子产生了由衷的敬佩。因为从心底里,我也是这样一个桀骜不驯的人。冯先生没有屈服于现实的压力,运用理性法制的方式进行合法抗争,这种方式在我看来对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进步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至少相对于那些动辄将社会发展中的一些个别现象或者历史问题,扩大到与政府对立角度的行为来看,冯先生的做法是温和的,应该是执政者能够接受的。
受到一审审判结果的影响,我对法官偏袒浦发银行,用完全不合逻辑的判词将绝大部分责任推到我身上的做法,感到非常气愤。有趣的是,法官也好心提醒过我,判决结果会对我很不利,会让我觉得气愤的。虽然是有充分心理准备,但看到书面的措辞,对于我这样一个考过GMAT逻辑高分的牛津大学毕业生来看,觉得真是荒诞不经(以后我会专门找时间逐一批驳判词的逻辑错误),我反正是写不出来这样的东西的。难怪很多人对于中国的司法体系没有信心,我的亲身经历是验证了这一看法的,至少目前来看是这样的。
这种无奈的情绪无处疏解,恰巧看到冯先生博客上留有的电话号码,于是就打了个电话过去。电话那头的声音一开始很低沉,但在我表达了对其理念的认同并简单介绍自己之后,那个声音洪亮起来,我们的话匣子也就打开了。
我说“一直以来我们看到很多所谓的媒体或专家,对于一些农民工的维权事件,总是嘲笑他们是法盲,不懂法律,不知道通过法律的手段去维权。事实上,这些农民工是最智慧的,他们实际上不选择法律途径的做法是从实践中得出的最宝贵的经验。反而我们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仍然还在迷信法律,以为那是真的”。说道这里,我刻意强调了我曾毕业于牛津大学和交通大学,倒不是要去炫耀名校的身份,只是对于一个并不熟悉的人来说,对方至少能判别和他说话的人有没有足够智力来去分析问题。冯先生哈哈大笑,说他也是复旦毕业的,又当过教授,也算是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碰到现实的法律问题,还是有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的感觉。而他本人在日本的经历告诉他,日本的法制制度是值得尊重的,而我本人在香港的经历也是如此。
我个人的这个案子其实比起冯先生或其他很多人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其实实在是不足挂齿,有些情况下别人还会觉得我是不是要“索取过多”。但是不管事情大小,也不管谁占便宜谁吃亏,法律就是法律,合同就是合同。对方既然选择了用法律解决纷争,我就应该据理力争。我等着法庭用法律来说服我。
但是一审判决经过两年多的难产最终出炉后,没想到这两年磨一剑的判词粗糙到让我觉得滑稽。还是卖个关子,怎样的粗糙法,待我以后再谈。
我请教冯先生,是不是需要请一些知名的律师比如像莫少平这样的有影响力的律师来打二审官司。冯回答说,“这个是不需要的,因为中国法庭他是不在乎律师的知名程度,请名律师和请一般律师都是一样的。律师也都有基本的专业知识去帮助当事人”。他继续说“事实上,每个法官也都有能力去判断个案的是非曲折,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只是到了涉及到权贵的事情,他们就可能会受到这样那样的干扰,就会变得复杂了。”“干扰的情况发生多了,于是乎大家对司法就开始怀疑了,以至于大大小小的事情,甚至两夫妻吵架也上诉到高院,这是中国的一个奇特现象”,他说。
我们还谈到了驻上海的中央巡视组,冯先生说,调查组来上海的工作也是认真的,是来帮助解决问题的。这一点,我倒也是相信,因为之前我试着打了个电话,有人接听,这就不错,答服也是认真和专业的,令人信服。
我继续问,我听说一审法官为了减少错案率,往往会和二审法官提前通好气,这样的情况下,还需不需要再去白费力气。冯先生建议说,有经济角度考虑可能不划算,但排除经济因素,如果要坚持法律正义诉求,必要的法律程序还是要坚持走下去。也许二审会碰上一个好法官,也许二审时法律环境出现了改善的气氛,这些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我同意这种说法,或许中央调查组所谓的司法纠错体系真能发挥作用,也未可知呢?
好吧,浦发银行,我们二审公堂上见!
都是有智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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